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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打造 “面面有用”的“三角锉刀”——耒阳市民政局全力助推

时间:2024-02-24 17:0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原标题:精心打造 “面面有用”的“三角锉刀”——耒阳市民政局全力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侧记

  “三角锉刀——面面有用”这句歇后语被耒阳市民政局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公开、加强民主议事协商等,助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效显著而形象、生动的展示了出来。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过程中,耒阳市民政局精心组织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耒阳市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围绕拟定的工作任务、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农民幸福感、获得感,绘就全市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乡村振兴美好画卷。

  “《村规民约》修订后,我们村民都能自觉遵守,侵占他人利益、邻里纠纷等不文明的行为明显减少。”我市新市镇木兰村村民刘大爷在和笔者交谈时这样讲到。近年来,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耒阳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全市完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2018年,根据湖南省文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湘文明办〔2018〕5号)精神,该局积极指导全市村(居)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倡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消防安全生产等重要内容纳入修订内容。2019年,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结合耒阳实际,该局联合组织部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耒民联〔2019〕3号),再次指导全市376个村(居)根据实情,严格依照相关程序,认真修订本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爱国守法、孝老爱亲、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保障权益、其他方面等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要求村(居)加强宣传,引导村(居)民严格遵守。我市新市镇高炉村更是改进工作方法、大胆创新,把《村规民约》制作成挂历样式,发放到每家每户,让《村规民约》在实施的过程中能够深入人心,入心入脑。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政治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幸福新农村。

  “老匡,今天到你家主要是就我们村修订《村规民约》征求你的意见,这是村支“两委”起草的,你看一下,相关条款是否符合我们村的实际,你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这是太平圩乡山碧村支“两委”干部在群众家中开展村规民约征求意见时的情景。

  为确保全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依法依规,耒阳市民政局积极指导全市各村(居)按照广泛讨论,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审核;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备案公布,广泛宣传等程序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市376个村(居)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均依法依规,程序合法到位,且全部完成修订备案,修订率达100%,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初具效力,群众自觉遵照执行,帮助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矛盾、赢得了口碑。2019年该局向上推荐了蔡子池街道西湖社区、灶市街街道零洲社区、余庆街道同仁村、太平圩乡山碧村参加湖南省优秀村规民约遴选活动。

  规范村务公开好似“小葱拌豆腐”促使阳光村务线月,耒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时,有村干部反映:“规范村务公开后,效果很好,特别是保障栏内容的公示,让老百姓知道村里了谁在吃低保、谁是五保、谁在领取国家的救济等,都一目了然,村里一名王姓的村民看到他比其他低保户条件好后,主动向村里报告要求取消自己的低保。”这个情况一时间在村里成了佳线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耒阳市民政局迅速行动,报请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耒办通〔2017〕94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耒政办函〔2017〕76号)等文件,争取市财政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拿出300万元,帮助全市320个建制村完成了村务公开栏规范建设,还拓展推进了56个居委会居务公开栏规范建设,其中,286个村(居)通过新制作达标、90个村(居)通过提质升级达标。

  由于成绩突出,省、衡阳督查组在耒阳查看规范村务公开栏时给予了高度评价,相关经验还被《新湖南》和《中国社区报》等媒体推介。2018年2月,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来耒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调研产业发展时,对村(居)务公开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推进全市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耒阳市民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耒民通〔2018〕53号),再次报请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全市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耒办通〔2019〕19号)。今年6月,该局还联合市纪委组建了7个督查组,从全市376个村(居)中随机抽选了180个村(居)进行督查。7月,又开展了督查整改“回头看”;10月,再次对大和圩乡等10个乡镇(街道)的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目前全市各村(居)基本实现了把村(居)公开栏打造成“点亮”村务、“晒出”家底的窗口,打造成群众参政议事,规范、约束和监督村(支)“两委”班子的前沿阵地,打造成群众学习政策、法规,确保知情权的阳光栏。民主议事协商“提着马灯下矿井”村民自治工作推进“步步深入”“我们今天来,目的是现场指导你们按照规范的要求,手把手教你们做,这些工作什么时候落实到位我们就什么时候回去。”这是耒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新市镇渠塘村指导村干部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时的对话。指导力度之大,用情之真、之切,现场干部、群众听在耳里、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落实在搞卫生、做宣传、钉制度牌、规范公开、整理笔记、搞好记录等等一点一滴的实际工作中。

  为切实推进全市村民自治工作,耒阳市民政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耒政发〔2011〕27号),并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耒民联〔2016〕13号),积极指导全市村(居)完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求除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之外,村(居)、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新增建设项目和拟开展的重大活动、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村(居)规民约制定(修订)、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以及村(居)、组五分之一以上户代表联名提出的事项等涉及村(居)民利益,且需要通过协商解决的事项,都应该按要求和按程序启动议事协商制度,通过会议、签字等形式进行协商。各项议事协商机制的建立,帮助村(居)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群众认可度、满意度非常高。与此同时,在工作推进中,耒阳市民政局还结合实际,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以新市镇渠塘村、木兰村作为指导推广试点,多次赴现场指导,帮助建立相关职责制度,制作宣传栏、牌,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务公开,健全民主议事协商机制,配备、整理相关会议记录、相关笔记等等,积极打造可模仿、可复制、可推广的村民自治经验和做法,全市村民自治推进工作有参照、有方向、有目标,乡村振兴的“后勤保障”更加有力。(记者 袁成龙 通讯员 李小兵 黄纬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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